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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开源许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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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开源许可时, 才发现许可证多得吓死人. 就算主流的几个也都难以辨认.  后来看了下面这几个图才知道应该选什么了..

 

 

 

 

BSD开源协议(original BSD licenseFreeBSD licenseOriginal BSD license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 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 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Apache License, Version 1.1Apache License, Version 1.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

  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 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LGPL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 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 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

MIT(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以下来自;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100413.htm

 

 

 

GPL

 

这里不想再解释长篇的GPL译文和更长的FAQ。 简单说,GPL软件的使用者有权力得到软件的代码,只要使用了GPL,在发布(redistribution)的时候,整个项目也必须是GPL的,即主程 序和静态链接的库(Linux的.a和Windows的.lib)必须是GPL的,动态链接库(Linux的.so,Windows的.dll)必须是比 GPL兼容的。所谓GPL兼容,也就是GPL软件中可以使用的库,这些许可证必须比GPL弱(如LGPL,BSD),而不能是某个商业许可证。这里有一个 兼容列表 List of FSF approved software licenses。正因如此,GPL是带有很强的传染性,只要你的软件使用了GPL的代码,那么就请以GPL开放源代码吧,并且你的项目中也不能有任何和GPL不兼容的库。

 

 

 

LGPL

 

GPL 带有很强的传染性,那么如果一个库使用GPL发布,那么使用这个库的所有软件也必须使用GPL发布,这对不想开放源代码的商业软件来讲是致命的打击——你 可以不使用其他的库,但最基本的libc是无论如何绕不开的,如果libc是以GPL发布,就相当于所有软件必须以GPL发布了。所 以,LGPL(Lesser GPL)诞生了。LGPL定义为,在以LGPL发布的库的基础上开发新的库的时候,新的库必须以LGPL发布,但是如果仅仅是动态链接,那么则不受任何限 制。这样商业软件就可以随意的使用LGPL的库了。因此,LGPL也具有传染性,但限制在在其基础上开发的库上,而并不限制使用它的程序本身——它的传染 性远小于GPL。

 

 

 

BSD、Apache 2.0

 

相对GPL/LGPL的开放源代码,BSD,Apache 2.0就宽松许多——商业软件可以任意的使用BSD,Apache 2.0发布的软件代码,而不需要开放源代码,只需要提及代码的原出处就可以了。BSD和Apache 2.0提及的方式稍有不同,具体可以参考协议的详细内容。它们是GPL兼容的。

 

 

 

 

 

了解了几种常用许可证的异同,再来看许可证的选择。

 

 

 

Android 使用宽松的Apache 2.0发布,因为Google作为一个商业公司,并不想失去商业软件的支持,它希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入的Android的开发中来,壮大自己的阵 营,使用Apache 2.0就无可厚非了。而Google本身,并没有丧失对Android的控制权,不会担心另外一个公司拿走了Android的代码开发出一个闭源 Android的对手。因为,只要Android不断的出新版,社区不停的跟进,并且不停的修改API,其他基于Android开发的公司不得不把自己的 Patch提回到主干上,否则,必然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在维护自己的Patch上(钱这方面你斗得过Google?),得不偿失。而且,闭源之后,与整个 社区为敌,作为一个定位软件平台的项目,会流失大量应用软件开发者,以小博大,任何一个商业公司都不会干这种胜算不高的蠢事。

 

 

 

在看以 GPL发布的Linux为什么比以BSD发布的FreeBSD成功。其实正是因为GPL的传染性。当一个开发人员在Linux基础上开发一个新功能之后, 不得不以GPL开放源代码,贡献回Linux,这样Linux本身才能越来也越壮大而且留住了相当的开发人员,形成了一个 优秀软件->很多使用者和贡献者->贡献->更优秀的软件->更多的使用者和贡献者... 的良性循环。

 

 

 

正如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每一个成功的开源软件背后都有一个符合它策略的开源许可证。许可证明确的版权划分,明确的版权划分为软件发展提供 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正是因为老外重视版权,天天为版权争吵,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商业软件和自由软件大环境。相对的,漠视版权的中国无论商业还是开源软件,才 会沦落到毫无创新能力,只能给外国打打下手,作点边角外包的境地。

 

 

 

最后,回到射手和QQ,他们都使用的ffmpeg作为解码器。 ffmpeg本身是LGPL的,使用它开发闭源软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ffmpeg有部分可选GPL的解码器主要是xvid和x264,由于GPL的传染 性,打开了可选的GPL解码器后的ffmpeg也成了GPL的,所以,基于ffmpeg的射手播放器和QQ影音从法律上讲,必须以GPL发 布源代码,这个是强制的,不是可选项。射手的申明中引用的GPL FAQ的话已经很明确了,GPL软件中使用的动态链接库必须是GPL兼容的,也就是说,射手的字幕模块(它是动态链接到射手播放器本身),也必须是使用 GPL兼容的许可证发布,闭源显然是一个错误。

 

 

 

射手播放器的作者Tomasen发现了这个错误之后,很快开放了这部分的代码,弥补了自己的失误,这为射手播放器以后的发展扫清了一个大障碍,下一个障碍 是把非GPL兼容的CoreAVC商业解码器踢出发行包,这不是一个GPL软件该有的东西。理清了许可证,和赋予开发者的权力,才有可能吸引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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